怀来县人民法院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推进阳光司法,落实司法公开。9月27日,在开庭审理一起针对学生进行抢劫的刑事案件时,主动邀请怀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怀来县沙城第四中学师生共计40余人对庭审进行了旁听观摩。
庭审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多次在怀来县沙城镇第四中学、沙城镇实验中学、沙城镇第六小学等地附近,以“进学校打架”、“需要钱买甩棍”、显露伤疤并谎称为刀疤等胁迫手段向多名学生要取钱款。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当庭发表了辩护意见。
庭审结束后,怀来法院院领导和主审法官与旁听人员进行了座谈。主审法官结合本次案件向代表、委员和师生们宣讲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学生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随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怀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及本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肯定了怀来法院近年取得的工作成绩,并就普法宣传等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
怀来县人民法院将此次庭审观摩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和氛围。
来源:张家口法院
编辑:高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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