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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农业农村局
怀来县财*局
关于做好-年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工作的
通知
各生猪规模养殖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冀农财发28号)文件精神,拟对我县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贷款贴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贴息补助范围
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2.上年度出栏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以上年末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票证登记统计汇总为准,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确认证明,加盖公章)。
3.贷款资金用关于企业购买饲料、种母猪、种公猪、仔猪、兽药、消*药、疫苗、疫病检测试剂、常温精液、冷冻精液、防护服等低值易耗品的生产流动资金;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业纳入支持范围。
二、贴息补助标准
对生猪规模养殖场的贷款贴息,按照2%的比例贴息。
三、贴息补助期限
年8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贴息截止到年12月31日。
四、生猪规模养殖场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合作社章程及社员名单)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养殖代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贷款合同
7.借款借据
8.还款计划及利息单
9.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提供佐证)
10.企业征信报告
请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在年10月9日前,持有关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成程智慧
联系
怀来县农业农村局怀来县财*局
年9月29日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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