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纵使我们三令五申
天天在查处、时时在宣传
可总有那么些人顶风作案
无视法律的威严
忽视安全和生命的重要性
近期
怀来交警又查获一批“醉猫”
我们照例要曝光
醉驾人员名单
违法人:程某某
违法时间:10月27日21时06分
违法地点:三堡街妇幼保健站路口
酒精含量:.13mg/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邸某某
违法时间:10月25日22时56分
违法地点:府前西街与华新路交口
酒精含量:.34mg/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董某某
违法时间:10月26日20时37分
违法地点:京银线-公里
酒精含量:.97mg/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10月23日23时28分
违法地点:府前东街网通西路口
酒精含量:.66mg/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驾人员名单
违法人:白某某
违法时间:10月24日21时13分
违法地点:府前东街与华玉路交口
酒精含量:71mg/ml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成某某
违法时间:11月02日14时41分
违法地点:土木-黑土洼-1公里
酒精含量:34mg/ml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程某某
违法时间:11月02日21时53分
违法地点:三堡街妇幼保健站路口
酒精含量:39mg/ml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高某某
违法时间:10月23日23时07分
违法地点:存瑞西街与文昌路交口
酒精含量:60mg/ml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高某某
违法时间:10月30日22时26分
违法地点:府前东街与华玉路交口
酒精含量:46mg/ml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侯某某
违法时间:10月25日15时32分
违法地点:县道-1公里
酒精含量:34mg/ml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10月20日22时18分
违法地点:京银线-公里
酒精含量:44mg/ml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10月24日14时49分
违法地点:京银线-公里
酒精含量:51mg/ml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开车不喝酒,酒后莫开车!切记!切记!切记!编辑:交警大队“微宣办”
投稿邮箱:huailai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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