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公安局
关于县城及周边区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域及时间
(一)县城及周边区域,具体范围为东至广通路(古家窑村西的东环)、南至省道S宝平线南环、西至省道S宝平线西环、北至省道S宝平线二堡子村北,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县境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燃要求
(一)全县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员干部要带头执行本通告规定。广大市民要移风易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通告规定,不在禁燃区内、禁燃时段燃放烟花爆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县城公共环境。
(二)我局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单位和个人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收缴其烟花爆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并向我局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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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公安局
年2月5日
元宵节马上就要到了。让我们共同努力,在携手抗击“新冠病*”的日子里,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让怀来的天空更蓝,空气更清新!
部分违法案例,提醒您以此为鉴
违法行为人康某因非法存放和销售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予行*拘留十一日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因明知其办理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继续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予行*拘留十日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刘某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违规燃放,被依法处予罚款伍佰元整的处罚。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
违法必究,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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