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人事务部、中央*委*治工作部《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国拥〔〕2号)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人事务部、中央*委*治工作部《关于评选全国爱国拥*模范和拥*爱民模范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56号)精神,在各地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审核申报、省双拥办组织考评的基础上,经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河北省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爱国拥*模范单位、全国爱国拥*模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7月17至23日。
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17个)
邯郸市、唐山市、保定市、张家口市、石家庄市、廊坊市、承德市、秦皇岛市、沧州市,涉县、高碑店市、正定县、乐亭县、涿州市、平山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怀来县。
推荐全国爱国拥*模范单位
(1个)
中国人民抗日**大学陈列馆。
推荐全国爱国拥*模范
(2人)
刘文福,迁西县滦阳镇铁门关村*支部书记。
王爱英,邯郸市爱国拥*联合会主席。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的城(县)、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年7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河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