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花园生态科技城隶属于张家口市怀来县,包括东花园镇的大部分,以及小南辛堡镇和瑞云观乡的一小部分,紧邻北京市延庆县。
为推进怀来新兴产业示范区的建设进程,协调各专业专项规划,优化示范区的用地布局和设施配套,张家口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怀来花园生态科技城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现行《总规》)。规划于年8月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工作。此次规划总用地面积57.85平方公里,明确了怀来花园生态科技城未来的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提出了“三心、三区、三轴、多廊”的空间布局结构。
目前现行《总规》实施情况良好,是引导怀来花园生态科技城区域建设发展的重要合法性依据,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推进和区域*策的更新,怀来花园生态科技城迎来了新一轮的机遇和挑战,现行《总规》则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动态优化。
为落实省市的数字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年8月,在张家口市人民*府印发的《张家口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和《张家口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中,明确提出建设金融大数据产业园作为重点工程。
为此中共张家口市委和张家口市人民*府联合编制了《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发展规划》,规划得到了省委省*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确定了大数据产业基地“一带三园多支撑”的空间布局。
年2月5日县规委会对《怀来花园生态科技城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进行了研究论证,依据《年怀来县第二次规委会会议纪要》(怀规委字〔〕2号)会议原则同意《怀来花园生态科技城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调整内容。现将局部拟调整前后规划内容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年2月10日至年3月9日,共30日。
二、规划拟修改内容
拟调整内容:
1、道路系统
本规划调整基本延续了现行《总规》的路网格局,结合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的现状建设情况、产业发展需求,从交通系统、路网选线等方面对道路系统做了优化调整。
2、居住用地(R)
减少规划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由于大数据产业非劳动密集型产业,结合“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等理念,调整居住用地布局及规模。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少量增加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支撑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生产建设需求,调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及规模。
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减少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提高商业服务业的服务效率,以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生产服务为核心,调整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及规模。结合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布局调整,将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集中布置于新城综合商业中心及产业商务服务综合配套中心。
5、产业用地(M)
大量增加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为满足怀来县产业发展的新诉求,支撑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的建设,规划引导工业集中布局,增加工业用地规模。
6、公用设施用地(U)
增加规划范围内公用设施用地。以大数据产业生产诉求为核心,统筹考虑规划范围内生活生产的总体需求,调整公用设施用地布局及规模。
7、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增加规划范围内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在规划范围内优化城市干路、增加城市支路。在满足怀来生态科技城和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交通需求的前提下,遵循“小街区”规划理念,优化城市路网。
8、绿地与广场用地(G)
增加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广场用地。梳理规划范围内绿地空间体系,延续现行《总规》的绿地系统,结合其他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集中设置社区绿地,调整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及规模。
9、非建设用地(E)
减少规划范围内非建设用地。为满足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的建设需求,将规划范围内部分工程地质条件适宜建设的农林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对接相关防洪规划,减少中央公园内水域面积。
三、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规划方案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应于公示期间内向我局提出,个人提交反馈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公示规划方案并非最终审批结果。
(一)公示内容及图纸详情咨询怀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二)信笺寄至“怀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码:。
(三)附:调整前后规划图。
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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