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怀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辖区土木—黑土洼线2公里米处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驾驶人在看到前方有交警之后突然停车,行迹非常可疑。于是,立刻上前查看情况。
当执勤交警要求坐在驾驶位上的女子出示相关证件时,女子自称没有驾驶证,同车男子也称,“她只是练练车”。
执勤交警对二人作进一步调查得知,女子高某系无证驾驶,同车男子陈某有驾驶证,但将车辆交由无证女子高某驾驶。
原来,该女子目前正处于考取驾驶证的过程中,想借用同车男子的车练练手,于是找了一个自认为车流量较小的路段练车,结果遇上了正在例行检查的交警。
执勤交警对二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驾驶人高某无证驾驶,同车男子陈某有驾驶证却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以上二人分别予以罚款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
制作单位: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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