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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10日23时许,戴某驾驶冀GEF**0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怀来县沙城镇燕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文化广场东门附近,将行人沈某撞倒,后戴某驾车驶离现场,造成沈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医院抢救无效于年12月23日死亡。
驾驶员戴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一款之规定,戴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沈某无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对驾驶员戴某处以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以下两种情形将构成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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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有逃逸行为的3个必要条件:一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二是构成交通肇事罪,三是有肇事逃逸行为。也就是说,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并不一定构成犯罪,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采取及时的、正确的处理措施也不会被终生禁驾。
2、酒、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怀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切不可糊涂一时而懊悔一世,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要及时抢救伤员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避免错上加错,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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