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2年,横跨3个地市,涉及3个路段,行程1万余公里,筛查数据5万余条,追缴通行费33万余元……
近日,张石高速公路公司跨路段逃费车辆追缴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不仅得到了集团公司的通报表彰,还得到了集团公司*委书记、董事长王国清,副董事长、总经理齐树平和总工程师郑瑞君的高度赞扬以及集团公司高速运营部的系统推广。
此次跨路段逃费车辆追缴案件的大获全胜,背后体现的是张石稽查人夙兴夜寐、不辱使命的义不容辞,展现的是张石人永不言弃、法制治逃的创新突破,彰显的是公司*委始终如一、雷霆治逃的坚定决心。其过程的艰辛、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让我们以时间为轴,重新回顾一下此次案件始末,一探究竟。
夙兴夜寐不辱使命
时间回到年8月,集团公司高速运营部组织开展了“在途卡”专项稽查活动,张石高速公路公司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要求,成立治逃专班,稽查人员采取“5+2、白+黑”工作模式,综合运用数据分析、定点蹲守、跟踪取证等方式,对过往货车进行着全面细致的排查甄别。回想起那段时光,稽查员李志至今记忆犹新,面对海量的出入口数据,李志和同事们逐条核准、逐条分析,就在大家身心俱疲的时候,调查取证人员传来消息,定兴服务区附近发现3辆冀A牌照六轴货车载货较多、行驶缓慢,存在极大的逃费嫌疑。
线索就是命令。稽查大队主要负责人梁海滨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委,同时安排人员及时采集分析比对嫌疑车辆数据、实时跟踪取证。“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偷逃国家通行费的事件,必须揪住不放,一查到底。”时任张石高速公路公司*委书记、总经理王领战如是说。为此,稽查人员加班加点、争分夺秒地奋战在工作岗位上,查询对比了5万余条数据信息,终于锁定了逃费嫌疑车辆,梳理出了一条较为完整的车辆逃费证据链,为公安部门侦破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
永不言弃司法治逃
年9月,灵寿县公安局正式立案,因证据不足,灵寿县检查院没有受理。面对这一情况,大家没有气馁、没有放弃。集团公司高速运营部副主任王伟多次携张石高速公路公司相关人员与灵寿县公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和协助案件侦办工作。公司*委书记、总经理朱丽杰对这一案件高度重视,表示道:“必须坚决打压这些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坚决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稽查大队也不顾岁末严寒、人地生疏,与灵寿县公安部门通力合作,先后到张家口市赤城县、怀来县等地补充完善相关证据。
年12月7日,灵寿县公安局将案件材料及涉案人员移交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年8月3日,灵寿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车主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收费站工作人员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在司法治逃的同时,稽查大队主动与逃费车辆涉案人员联系沟通,多次宣讲*策,反复劝导涉案人员主动接受调查、积极补缴通行费。经过多方共同努力,自年底至今,共有7名涉事车主、司机主动补缴通行费,公安部门累计依法对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1人做出行*处罚,对2人追究刑事责任。至此,张石高速公路公司跨路段逃费车辆追缴工作在克服时间长、跨度大、涉及广的重重困难下圆满完成,共计追缴通行费33万余元。
始终如一雷霆治逃
随着全国联网收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高速公路行车里程增长、单车次收费额增多,逃费手段变得更加多样化、技术化和团伙化,如何有效应对逃费现象,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已然成为摆在高速公路运营单位面前的重要课题。
创新和发展是破解一切难题的“金钥匙”。张石高速公路公司*委持续不断提高*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提升稽查工作水平融入公司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丰富稽查内涵外延,凸显稽查服务属性,在切实提升稽核分析业务能力、有效强化与高速交警、路*部门协调联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部级稽核业务系统、自由流稽核系统等科技手段,从细节入手、从数据突破,及时掌握异常车辆信息,同时“双管齐下”,辅以司法手段严厉打击违法司机,全力防范和治理各类偷逃通行费行为。
“稽查队伍是高速运营管理队伍的排头兵、领头羊,我们一定要顺应新发展,应对新要求,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法治手段,不断创新追逃、治逃方法,精细化、科学化开展稽查工作,坚决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谈及做好新形势下的稽查工作,公司*委书记、总经理朱丽杰信心满满。
来源:河北交投发布